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暨河南省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的通知》(教电教〔2016〕337号)精神,现将我校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要求,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中央电化教育馆印发了《关于举办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6〕57 号)。参照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我省对应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以下简称“信息化活动”),在省内交流展示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交流展示活动。我厅成立河南省第二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活动”的组织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负责“信息化活动”的具体实施。
在该项全国信息化交流活动的推动下,我省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应用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不断增加,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思想和理念、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举办我省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
二、比赛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1.参赛人员范围。全校各有关单位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2.比赛项目。本届“信息化活动”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参赛项目。我校为高等教育组,参赛项目是: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精品开放课程、微课。
以上各参赛项目的项目说明及要求请参照《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
3.奖项设置。各项目参赛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
三、参赛办法
1.河南省“信息化活动”参赛作品报送方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电教〔2016〕337号)规定,我校(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2.全国大奖赛参赛作品报送方法。我校教师的参赛作品,经学校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同意并盖章后,可直接报送全国“信息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全国交流展示活动。
四、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按照《第二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秀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所有参赛作品由学校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通过“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评选活动网站(http://www.hner.cn)”统一网上报送。
1.报送形式:
以各院部为单位,统一拷贝到一个“U”盘上报送,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制作要求依照《第二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指南》。
2.“参赛作品登记表”:每件作品须按要求填报“参赛作品登记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微课”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精品开放课程”每件参赛作品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
3.“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由学校各有关报送单位按项目类别填写(附电子版)。
4.“作品汇总表”:由学校各有关报送单位按项目类别填写(附电子版)。汇总内容填写需与“登记表”上完全一致,且信息完整。
五、其他事项
1.报送名额。限额报送,具体限额见附件1院部报送名额分配表。
2.报送时间、地点和要求
我校各有关单位请于2016年6月16日之前将参赛作品“U”盘、“参赛作品登记表”、“作品汇总表”和“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附电子版)报送至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3.各参赛单位、教师请自留作品原件,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4.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hner.cn)是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资源共享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该网站平台所设立的“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评选活动网站(http://hd.hner.cn)”是本次活动的信息发布窗口和作品上传途径。
联系人:闫秀娟、刘杨
联系电话:65575596
附件:1.院部报送名额分配表
2.参赛作品登记表
3.参赛作品汇总表
4.作品汇总表
5.河南省第二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指南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