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五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省政法〔2016〕1073号),我校被评为“依法治校示范校”。
河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组于2016年12月16日对我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成员由信阳农林学院副院长扶庆、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施晓春、信阳农林学院办公室行政科长田莉莉组成,扶庆副院长担任检查组组长。检查形式包括听取汇报、资料查阅、现场考察等。检查组听取了我校徐江雁副校长关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开展情况,查阅了我校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相关资料,现场察看了校园内宣传栏等地。检查组对我校在法治宣传教育、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民主决策、校务公开、师生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如何完善依法治校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依法治校是我校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办学根本,也是未来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保障。学校将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努力开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新局面,积极营造依法管理、依法施教的良好育人环境,不断提升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党委、校长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组莅临我校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