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为落实高校树德立人跟本任务,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名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从往届校级教学名师中推荐,已获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指标1人。
二、评选条件
省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候选人主讲课程须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6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候选人所在院(部)推荐报告及院部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一份。
2.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见附件2),同时提交推荐表的电子版。
3.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一份及电子版。
4.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100MB。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