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中医学院委托就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项目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387号
三、招标内容:
包A: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2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5套、荧光分光光度计2套、强磁力搅拌器40套、熔点仪1套、科研体视显微镜1套、离心机1套、离心机2套、冰点渗透压仪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五楼512室)。
4、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市汇城支行
账户:254601819870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1-66316301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六、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近三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查验;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4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址: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五楼522室(顺河路和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17号院)
九、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代表递交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22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86037867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371- 66398656 传真:0371-66364470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院(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
邮编:450004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