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更好地理顺我校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批程序,减少零星采购的审批环节,学校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中国)科技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101号)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批限额事宜作如下通知:
1、从即日起 ,三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填写《(中国)科技公司政府采购审批表》,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需要政府定点采购的货物及服务项目,由使用单位自行登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从省财政厅协议采购及定点服务单位进行购置。
2、资产入库、报账环节按以前办法正常进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