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75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推荐“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截至2016年9月30日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名额
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择优推荐1人。具体指标分配:
序号
| 单位名称
| 推荐指标
|
1
| 基础医学院
| 1
|
2
| 药学院
| 1
|
3
| 人文学院
| 1
|
4
| 外语学院
| 1
|
5
| 信息技术学院
| 1
|
6
| 思想政治教研部
| 1
|
7
| 体育教研部
| 1
|
8
| 康复医学院
| 1
|
9
| 护理学院
| 1
|
10
| 第一临床医学院(一附院)
| 1
|
11
| 第二临床医学院(二附院)
| 1
|
12
| 针灸推拿学院(三附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