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位导师:
为强化导师岗位意识,提高我校硕士生导师的整体带教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的通知》(院政字[2014]25号),我校于2016年初开展2015年度硕士生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安排。各院部按照《河南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见附件1),组织做好本院部所属各硕士点导师的考核工作,并按照要求成立考评小组。
二、考核范围
凡取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目前带教有研究生的所有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均应参加本次考核工作。
三、具体要求
1、院部根据管理实际情况就考核体系(附件2)中内容逐项对所属导师进行评分,并最终汇总考核结果(见附件3),具体计分细则见附件4。
2、学位分委员会对初评情况审核后,相关考核材料、复印件(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一份)由院部建档妥存,于2016年3月4日前将考核结果的纸质材料、电子文档(附件2、附件3)及其加分项目中“成果积分”(所指导研究生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支撑材料报送至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3、考核体系中所有内容只填写2015年度情况(2015年1月—2015年12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导师考核旨在调查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整体带教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导师考核办法做好准备。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地对所属导师进行考核。
2、本次考核结果与2016年度导师津贴发放挂钩。
3、无故不参加本次导师考核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4、未参与课程教学的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教学情况”不能得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白娟
研究生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