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积极探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中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方案》(院行字[2009]174号),决定设立“河南中医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现就2015年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积极探索中医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就如何提高中医药研究生生源质量、课程教学质量、学位论文质量、综合实践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导师指导能力等开展研究。
2、适应社会需求,围绕如何进一步优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从不同角度开展研究。
3、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就如何增强研究生社会适应能力、拓宽研究生就业渠道开展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研究生管理人员,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者;
2、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任职3年以上(2012年9月前取得导师资格),已完整培养1届以上硕士研究生者;
3、研究生任课教师,系统主讲过研究生课程2年以上者;
4、在校研究生,在毕业前能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者。
已获得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者,结题前不得再次申报。
三、资助层次
“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专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不超过2年(2017年10月前结题);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2016年10月前结题)。研究生只能申报一般课题。课题资助额度2000~5000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凡符合立项申报条件者,请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院部,由院部按条件审核后,于11月4日前整理报送至研究生处。
2、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河南中医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纸质一式5份,电子版1份。各院部审核汇总后,将汇总表加盖公章交研究生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在校研究生分别从所属院部申报。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限2项。
2、申请项目已获各类基金资助或为已获资助项目的部分内容,均不再列入本基金资助范围;
3、同一项目已申报学校“科研苗圃工程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4、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接受结题验收。
研究生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