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弘扬祖国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倡导学生学习之正气,励行奉善行道、帮扶助人之美德,支持中医药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我校经与中华(澳门)发展与合作促进会会长梁树森先生协商,决定由中华(澳门)发展与合作促进会会长梁树森先生在我校设立“梁树森助学金”,根据《河南中医学院——梁树森助学金项目合作协议书》和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2014-2015学年“梁树森助学金”的申报、评定、管理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
(一)资助对象:在校的2014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助学金名额40名/年,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共计20000元/学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在正常学制期间连续获得资助。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80分及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原则上是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连续资助资格
(1)在校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现象者;
(2)申请材料不实者;
(3)达不到申请条件者。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梁树森助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申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评定结果报中华(澳门)发展与合作促进会会长梁树森先生备案、监督。学校将会同中华(澳门)发展与合作促进会会长梁树森先生为受助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
10月26日,各二级学院将《河南中医学院“梁树森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河南中医学院“梁树森助学金”备案表》(一式两份)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26日至11月10日。学校公示、审批,邀请梁树森先生为受助学生进行颁奖。
附件:
1、河南中医学院“梁树森助学金”申请表
2、河南中医学院“梁树森助学金”备案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