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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校内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2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有关部门、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教育脱贫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政策措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74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高校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7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校内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建立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神,引导学生综合发展,充分发挥我校各项学生资助项目的综合效用,提升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尤其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体现公开、公正与公平。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信息数据库建设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7年秋季学期起与全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资助数据信息统一挂历。上级要求各高校学生数据一把手负责制,我校实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各学院按照班级建制于9月27日前将全日制在校生数据全部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我校全部数据上传全国系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学院根据《(中国)科技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政字〔2017〕130号)的要求进行认定。

9月18日至22日,学校召开政策解读会,对学工办主任、资助专员、资助专员助理进行培训,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学习学校文件。

9月22日前,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年级、班的认定小组在各学院备案。

9月18日至29日,各学院指导班级收集原始资料,组织学生填写《(中国)科技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认真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在42分以上者予以认定),认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同时,学生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提出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9月27日至29日,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核各年级认定结果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同时,辅导员、学院经办人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学生认定申请并确认认定等级,并提请学校审核、审批,纸质《申请表》一并上交。

10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意见,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以学号顺序将《申请表》装订成册,存放于各学院备查(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请表)。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各学院根据《(中国)科技公司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政字〔2017〕128号)的要求进行。

9月18日至22日,学校召开政策解读会,对学工办主任、资助专员、资助专员助理进行培训,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学习学校文件。

9月22日前,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等担任成员的测评工作组,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年级、班的评定小组在各学院备案。

9月18日至29日,学生本人对2016-2017学年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学年鉴定表》。各学院指导各年级收集学生原始资料,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班级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9月29日至30日,各学院审核各年级测评结果。根据测评结果,辅导员为每一位学生的《学年鉴定表》填写意见,各学院审核盖章。

10月9日至10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到各学院检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各单位、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对所属学生干部进行逐一认定考核,考核结果清册(纸质版主管领导老师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于9月25前送达各学院学工办并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查(未考核或未备案者,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评)。各学院依照学校加分规定认真执行。

四、奖助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

依据《(中国)科技公司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校内综合奖学金、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和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工作。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

10月31日前,各学院将2016-2017学年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及其他奖励材料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表彰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奖励,放在其他奖学金项目内上报。文明宿舍以在2017年上半年学校开展的“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评选的结果为准。

11月10日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综合奖学金数据,提请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批复后计财处负责将学生奖学金发放到该生银行卡上,集体奖发放至各学院逐级调配使用。

(二)学费减免工作

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一年一审核制度。对2016-2017学年已申请并批复的学费减免的同学,学生撰写年度学习生活总结由各学院审核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于2017-2018学年新增提出学费减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生填写《(中国)科技公司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待学校对相关学生情况核实后,再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我校综合奖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等工作的基础,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二级学院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杜绝差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执行学校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公示制度。各项结果在年级向学院上报、学院向学校上报前,务必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学院公示地点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级组织依据权限对评定结果负责。

3、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学生数据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2017年起教育部对口统一监管,要求学校一把手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准确报送各类数据。学生基础数据出现差错的,学校将追究学院负责人监管责任。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束后,学校再为各学院下达资助项目额度。2017级预科班的工作暂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办理。

5、对应征入伍、退役入学学生,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9月30日前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中国)科技公司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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