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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17年“仲景科技奖”的通知
2017年06月07日   科技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全校师生从事科学研究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引导创新性,逐步形成浓厚的科研氛围,全面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围绕我校仲景学术发展规划,着力打造仲景品牌,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中国)科技公司仲景科技奖”,旨在奖励师生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科研管理、实验平台及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与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个人和集体,并在2017年科技工作会上统一表彰,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参评对象

(一)科学研究:

1.教师类:仲景科技突出贡献奖、仲景科技贡献奖、仲景科技标兵;参评对象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全体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2.学生类:仲景科技新星、仲景科技新秀;参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科研管理:

1.仲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全校各二级院系(部)、附属医院、科研实验中心等部门

2仲景科技管理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院部科技管理人员。

(三)科研平台:

仲景科技先进科研平台:参评对象为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

原则上正处级以上领导不再申请“仲景科技奖”。

二、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要符合下列科研工作业绩条件:

(一)仲景科技突出贡献奖(具备下列条件一项)

1.新立项国家级重大项目主持人(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

2.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主持人;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10分以上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不含增刊、摘要);

4.当年到账经费1000万元以上;

5.当年成果转化200万元以上。

(二)仲景科技贡献奖(具备下列条件两项)

1.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2.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主持人;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在7分以上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不含增刊、摘要);

4.当年到账经费500万元以上;

5.当年成果转化100万元以上。

(三)仲景科技标兵(具备下列条件两项,且年龄在45岁以下(以参评当天日期为准))

1.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主持人;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5分以上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不含增刊、摘要);

4.当年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

5.当年成果转化50万元以上。

(四)仲景科技管理先进个人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工作作风良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 熟悉科研管理业务,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在科技管理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受到科研人员赞誉;

4.所在部门获得国家级科研立项年增长在20%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数量年增长在20%以上,或新增省部级一等奖一项;

5.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仲景科技管理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科研主管部门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部门获得国家级科研立项年增长在20%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数量年增长在20%以上,或新增省部级一等奖一项;

3.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横向课题到账经费为100万元,或年度增长在50%以上,

4.学校当年下达的科研目标管理任务能保质保量完成,并达到90分以上。

(六)仲景科技先进科研平台(具备下列条件两项)

1.省级以上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按计划完成有关建设或验收任务,成绩突出;

2.具有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团队,学术影响力较大,新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新立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团队成员为项目主持人);

3.科研平台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或应用价值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获得厅局级一等奖2项(团队成员为成果主持人);

4.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人均2篇以上,或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人均1篇以上(不含增刊、摘要);

5.科研平台社会服务效果成效显著,社会效益显著,年度到帐横向经费100万元以上。

(七)仲景科技新星、仲景科技新秀(仲景科技新星须具备下列条件两项,仲景科技新秀须具备下列一项)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持人;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青春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等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主持人;

3.发表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1篇,或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不含增刊、摘要),限第一、二作者(第二作者须导师为第一作者);

4.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主要完成人(限前两名);

5.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前15名、二等奖前10名、三等奖前7名。

三、评选程序:

1.申报:申报各类“仲景科技奖”需填写相应申报表(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经所在的二级学院审核,统一报科技处。

2. 评选:科技处对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综合量化积分;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专家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材料说明

科研工作业绩时限为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不能同时申报不同奖项,科研业绩必须为(中国)科技公司第一署名单位,科研项目主持人、科技成果主持人均限第一主持人。

五、时间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材料上报的时间截止为6月12日,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仲景科技奖”中的各类奖项,学校将给予奖金鼓励,并在6月18日召开的科技工作会上进行表彰。

科学技术处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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