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同时做好省级教改立项的申报推荐,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校级项目申报工作与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相结合,将推荐部分校级项目至省级教改立项中。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改项目分为三类: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
(一)一般项目
1.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二)重点项目
除满足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三个方面要求:
1.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结合河南高等教育实际,着力研究当前及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先进性:项目研究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其总体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三)重大项目
选取若干影响和制约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共性或重点问题,作为重大研究项目。
二、立项程序
(一)部门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由部门组织评审后,按申报限额统一报送。
(二)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
(三)立项公布。校级教改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应结合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专业研究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应结合工作特点,在《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
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限额。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或参与1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省级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确定研究项目方向,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等学校牵头组织申报,每校不超过2项。
研究生教育项目立项数量、申报限额、报送时间和方式省教育厅另行发文通知。
四、项目管理
(一)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二)校级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三)项目立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于6月29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送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3.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5份,按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荣文慧 刘杨
联系电话:65575596
电子信箱:jiaopingzhongxin@126.com
附件:1.《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汇总表》
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