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87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7〕124号)有关要求,围绕我省“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与我省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结合,与国家和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科学合理制定我校2017-2020年河南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设置规划。
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在省优势特色学科、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优势明显的新兴学科中设置。岗位设置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每个学科设置一个省特聘教授岗位和一个讲座教授岗位。岗位设置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每个学科设置一个省特聘教授岗位和一个讲座教授岗位。
二、人选范围
此次推荐面向校内外高层次人员招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三、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见附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讲座教授人选年龄不限,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已获聘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省“百人计划”等其他重大人才计划,聘期内不再申报河南省特聘教授。
4.非现任校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省特聘教授即免去其职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引才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人才规划,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引进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原则上直接从校外引进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推荐人选的50%。
2.严把人选质量。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岗位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岗位候选人原则上不再申报。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
3.严格推荐程序。申报候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推荐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省内高校之间原则上不得选聘,如确有必要,申报学校需经候选人所在学校书面同意。
五、材料报送
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2017-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设置规划表1份,电子版1份(此次没有推荐候选人的单位,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报送岗位设置规划)。
2.单位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3.单位党委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1份,电子版1份。候选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
4.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电子版1份。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版1份。
5.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每人4份,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装订成册。请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整理。电子材料转化为PDF格式文件,并需候选人登陆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进行上传,填报时间:11月20-24日,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6.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五、报送及联系方式
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BS609),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翟羽佳
联系电话:659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