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按照既定方案,我校首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学位点已经进行了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的撰写及校内专家的评审工作。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2017年12月6日下午,我校在BS605会议室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推进会,副校长李建生、冯卫生、参评院部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工部部长蒋时红主持。
研究生院副院长高剑峰进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汇报,他就上一阶段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的开展、校内专家意见的收集等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了校内专家对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如何修改提出要求。中医学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张琳琪教授就中医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汇报。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苗明三就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提纲分析,对每个要素的内涵进行逐条、深入讲解。
李建生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分析了我校参评学位授权点目前的状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材料整理要做到严谨、真实。二要加强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及管理,各尽其责。三要进一步完善各院部及学位授权点的相关制度建设。
会议要求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务必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在材料收集及撰写中一定要认真理解准确把握各指标体系的核心要素,责任到人,层层把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并以此为契机,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学位点的建设,为学校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和处理意见,分别做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且处理决定会向社会公开。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申请学位授权。(校学位委员会、研究生院)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