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为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激励科技人员在本行业、本学科学术理论上有新的突破,鼓励出成果、出人才,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根据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颁发的郑科协字[[1994]24号文关于每两年开展一次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征集评审活动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评审2011~2012年度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现将此次论文征集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选的范围
1、论文内容应属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经济研究等。
2、参加评选的论文,其第一作者应为在本市工作(含中央、省驻郑单位)的科技人员。
3、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两年进行一次,此次评选年限限于2011~2012年度的论文。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术论文分为特等、一、二、三等。
1、申报特等优秀学术论文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全国同行业知名专家签署评价意见的推荐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性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
((2)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
((3)经国家组织鉴定的研究报告。
2、申报一等优秀学术论文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全省同行业知名专家签署评价意见的推荐书,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
((2)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
((3)被全国性学会评为优秀学术论文;
((4)经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鉴定的研究报告。
3、申报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同行业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签署评价意见的推荐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全国性学术会议录取;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宣读;
((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
((4)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的研究报告;
((5)经市政府或受其委托的综合部门组织鉴定的综合性研究报告。
4、申报三等优秀学术论文应针对我市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和工农业生产方面的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或在市级学术交流活动中交流的学术论文。
三、申报材料
1、论文及摘要
论文应是发表论文刊物或交流的原件(至少一份),外文应附中文译文,摘要要求在500字以内;
2、填报《郑州市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3、相应的推荐书;
4、提供能代表国内外近期发展动态的同类文献及申报论文曾被采用或引用的索引文献;
5、证明材料
属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成果方面的论文,须附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及说明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
参加学术会议交流的应附“会议通知”及大会宣读证明。
6、材料份数
申报全部材料均为一式二份。
四、评选程序
1、凡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必须先由作者向有关市属学会或县(市)区科协、企事业科协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向市评审办公室申报,填写评审表,并附所要求的各种相应材料参加评选,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被评单位申请参加评选。
2、对申请参加初评的论文,应由市级学会、各县((市)区科协、企事业科协组织初评,推荐等级,填写评审表的有关栏目,向市评审办公室申报。
3、市评审办公室对申报的论文及有关材料进行整理,提交评委会,评委会依照评审工作细则进行最后评定。
五、奖励办法
对获奖的优秀论文作者,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颁发优秀学术论文证书。
六、有关事宜
1、优秀论文的评定,不受其他奖励的限制。
2、一篇论文的多名作者,按论文署名顺序分别发给前三名作者证书,其他作者只在论文集里予以刊登,对以集体署名的论文,只对集体进行奖励。
3、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劳动成果者,一经查出,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本人工作单位外,追回一切奖励。
望有意申报此奖的老师与9月15日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BN7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liubin2233@126.com.
联系电话:0371-65680029;13937117720
联系人:刘斌
科技处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