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中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暂行办法》(院政字〔2012〕34号)规定,为保证我院职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13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有关申报条件人员,均可通过业务(学科)归属部门申报。辅导员申报非德育、思政专业职称,须通过业务(学科)归属部门申报。
(二)基层单位推荐。各部门、单位要成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职称申报和考核推荐。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要求,做好本部门申报人员的任期考核、材料展示、民主评议等工作,并按时将推荐结果及本部门推荐工作报告报人事处。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
(三)职能部门资格审查及量化计分。按照省职称评审要求和《河南中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计分暂行办法》(院政字〔2012〕34号),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教评中心、学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业绩成果审核、量化计分并公示。
(四)召开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推荐会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高级职称评审推荐会议,对基层单位推荐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按不同系列、不同级别综合评审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评议推荐工作,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送本单位评审推荐工作报告和推荐人员评审材料。
(一)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申报材料的清点、审核、分类、上报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附后)。
(二)学校不受理二级院系(部门)以外的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负责;基层单位对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教务处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情况负责;教评中心对申报人教学活动及教学评价情况负责;科技处对申报人有关科研业绩情况负责;人事处对申报人人事资格负责。
(四)个人申报材料整理及表格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三、有关说明
(一)有关政策变化
1. 关于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从2014年起,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2. 关于硕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状况,从2008年起,我省取消了省直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单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从2014年起,省辖市直以上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不再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不再单列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3. 在豫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人选不受资历、任职年限和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卫生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需个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21wecan.com),进入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栏目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进行个人网上报名,并打印《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省卫生厅各一份)。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日~9月15日(具体要求详见豫职改办〔2013〕38号文件规定)。
网上报名后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审核通过方为有效。附属医院需汇总申报人员报名资料,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省卫生厅确认和资格审核。未经确认审核均为无效报名。
(三)职称申报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审核和签署意见。没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的一律不予接收。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按《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处理。
(四)《评审简表》必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经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审查定稿后,二级学院推荐小组再签字盖章。
(五)相关政策、评审条件、表格资料等可登录人事处网页进入“职称工作”和“下载专区”浏览和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可到“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下载。
附件:1. 201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2. 2013年高级职称评审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3.《评审表》、《评审简表》填写及个人材料报送要求
(联系人:邓号 电话:65921318 Email:dh@hactcm.edu.cn )
人事处
2013年09月03日
附件1:
201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部门
|
9.3
| 召开全院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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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16
| 个人申报、部门考核、民主测评、材料展示、推荐上报
| 二级学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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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9.18
| 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材料
| 人事处
|
9.19-9.25
| 1、 教学工作量审核及量化计分
| 教务处
|
2、 教学效果、教学活动等审核及量化积分
| 教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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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事基本情况审核及量化计分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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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专职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审核及量化计分
| 学工部
|
5、 科研条件审核及量化计分
| 科技处
|
9.24-9.26
| 1、申报教授人员答辩
| 人事处
|
2、量化积分结果公示
| 人事处
|
3、论文外审
| 人事处
|
9.27-9.29
| 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推荐结果公示
| 人事处
|
9.28-9.29
|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审核确认
| 人事处
|
9.30
| 上报我校高评会组建报告及评审方案
| 人事处
|
10.01-10.9
| 准备评审材料,上报省各系列高评会
| 人事处
|
附件2:
2013年高级职称评审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部 门
| 时 间
| 地 点
|
基础医学院
| 9月17日上午
| 人事处师资科
BS603
|
药学院
| 9月17日上午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9月17日下午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9月17日下午
|
针灸推拿学院
| 9月17日下午
|
外语学院
| 9月18日上午
|
人文学院
| 9月18日上午
|
信息技术学院
| 9月18日上午
|
体育教研部
| 9月18日上午
|
思政教研部
| 9月18日上午
|
财务处
| 9月18日上午
|
图书馆
| 9月18日上午
|
其他单位(部门)
| 9月18日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