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首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的通知》(教思政<2013>1066号),公布了河南省首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我校成功入选。
此次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创建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在各高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环节,遴选确定了10所高校为首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
本次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开展了创建活动,主要在机构、场地、队伍、条件建设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从今年10月份开始的材料评审、答辩和实地考察中,评审专家对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最终入选首批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
我校将以此为契机,按照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试点单位建设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在日常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教育活动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以更好地发挥试点单位在全省高校的引领示范作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