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和河南省学位办文件(豫学位〔2013〕19号)关于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要求,我校于12月23日下午召开了校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我校增列及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表决确定申报护理、公共管理、口腔医学和制药工程四个专业学位点为我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确定申报翻译为我校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将审议通过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予以公示(相关申报材料存放在研究生处)。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白娟
联系电话:65996501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