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教社科〔2013〕858号)规定,省教育厅拟于2014年3月下旬对全省各重点研究基地(包括培育基地)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重点研究基地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实现绩效优先、择优扶持、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重点研究基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提升研究质量,推动理论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推动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考评内容
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取向,以标志性成果为核心,推行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点考察基地高水平的学术队伍、科学研究、学术水平、人才培养以及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协同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等,注重成果的转化、社会反响和社会效益。
具体内容见《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附件1)。
三、考评程序和方式
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2014年3月15日前为学校自评阶段。由各有关基地组织力量,按照要求对照《年度考评表》进行自查自评,做出综合评分,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二)2014年3月中下旬为会议考评阶段。各重点研究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提交自评结果,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2)。
会议考评采取互评方式,由各基地负责人或选派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进行交叉审核。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争议问题进行确认或裁定。
四、考评结果
根据重点研究基地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对评估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并计入四年建设周期的年度分值。
五、其他要求和事项
(一)按照教育厅要求,学校科技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填报材料严格审验,以保证上报信息真实可靠。在考评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应分值倒扣。
(二)报送地址与会议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65955107
2014年2月18日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
2.相关证明材料目录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标 准
| 自评 得分
| 评委 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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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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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队伍
建设
| 人 员
配 备
| 专兼职人员的配备、聘任、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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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人员的驻所时间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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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结 构
| 正高职称占总人数的3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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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6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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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结 构
| 博士学位占3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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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8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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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持
项目
| 国家社科和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管理类)
| 重大项目(50分/项)
| 项,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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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35分/项)
| 项,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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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25分/项)
| 项,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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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资助项目(20分/项)
| 项,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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