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推动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特设立河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现将我校“河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遵守法律,恪守科学道德,熟悉国家和河南的教育、科技方针与政策,熟悉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社会或行业影响力;
3.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4.热心参与且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参加科技委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和管理工作;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6.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推荐程序
科技委委员应为所在学科研究领域的专家,按照代表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动态调整和专家自愿等原则,由专家自行申报,经所在部门推荐,报省教育厅审核,择优聘任并颁发证书。
三、推荐名额
按上级要求,由专家自行申报,学校择优推荐9名人选。
四、时间要求
3月14日前将《河南省高校科技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纸质一份报送学校科技处办公室(BN704),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kyc@hactcm.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源源 联系电话:65680028
科技处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