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4]23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我校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并在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按上级要求,由专家自行申报,学校择优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三、其他事宜
(一)《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上所指的推荐单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批意见栏不能填写任何内容。
(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上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时间
5月23日前将《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纸质一式8份报送学校科技处办公室(BN704),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kyc@hactcm.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源源 联系电话:65680028
科技处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