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我校新增工程(制药工程)、护理及翻译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正式撤销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学位授权点申报和调整工作,研究生处认真组织,各院部、学科人员反复论证、团结协作,为本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调整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新增列的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领域,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和布局,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
目前,我校共有临床医学、中药学、工程(制药工程)、护理、翻译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