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中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办法>、<河南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的通知》(院政字[2014]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考核内容
见附件。
三、考核要求
1.各院部按照考核体系和《河南中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统计情况认真组织自评,并汇总自评结果和支撑材料。
2.于2015年1月22日前将自评结果和支撑材料报研究生处办公室。
3.经研究生处及学校领导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依据相关文件,考核结果与研究生管理经费挂钩,同时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奖及评先评优的参考。
研究生处
2015-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