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4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的通知》(豫财教〔2014〕142号)、省财政厅、科技厅关 于《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434号)精神, 结合我校特点,经二级院系推荐、学校科技处组织专家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会议评审并经公示,现将2014年度河南中医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支持计划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期限
2014年度河南中医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的资助期限均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人文社科类的资助期限均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
二、资助经费
河南中医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支持计划对每位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如下:
1.青年科研人才发展基金:自然科学领域三年总资助经费9万,3万元/年。人文社科领域三年总资助经费6万,2万元/年。
2.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自然科学类三年总资助经费30万,10万元/年,人文社科领域三年总资助经费15万,5万元/年。
3.自主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二类三年总资助12万,4万元/年;三类三年总资助9万元,3万元/年。人文社科类:二类三年总资助9万,3万元/年;三类三年总资助6万元,2万元/年。
三、工作要求
1.计划承担者须按照计划资助金额和期限,根据资助类别分别填写相应的《河南中医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任务书》,2015年1月15日前由二级院系审核汇总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统一交至学校科技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作为计划验收依据之一。
2.请计划承担项目的二级学院按要求督促落实自筹经费,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承担者科研和教学所需,同时加强对承担者的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将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送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3.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采取动态管理,将二级院系组织管理与计划执行、结题情况作为领导小组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申报科研项目分配名额的主要依据,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工作。
科技处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