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学校鼓励相关学科、专业与具备条件的校外单位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河南中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院行字[2009]175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
包括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见附件1)。某一方面条件特别优秀者,其他方面条件可适当放宽。申请人所在单位条件应符合《河南中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细则》(见附件2)第18-21条的规定。
二、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程序
1、符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中医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遴选申请书》封面“申报专业”项由申请人根据个人所从事专业领域从《河南中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设置情况表》(见附件4)中选择。
2、所属学科和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成果及有无学术不端行为、有无教学或医疗事故须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3、学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4、学校学位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确定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三、相关要求
1、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材料请出具相关证明(均须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顺序与《遴选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材料不齐全或未装订者,均视为不符合要求),于2015年5月5日之前交于申报学科所属院部:
(1)职称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附课题任务书、批准文件复印件及下达编号,应显示申报人名次、经费数额等);
(5)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应显示获奖等级和个人名次);
(6)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若为SCI等收录论文,请同时附上相关证明);
(7)论著、教材复印件(含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8)指导研究生情况(附作为成员指导的硕士生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
(9)其他材料(如学术荣誉称号或学术任职的证书复印件等)。
2、申请人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申报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5),同时提交本人代表性论文复印件2篇(各一式3份),并于2015年5月5日前直接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3、各院部请于2015年5月12日前将申请人的各种申报材料一并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个人申报材料1套,《河南中医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书》电子版1份,院部推荐报告1份),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电话:0371-65996501。联系人:白娟。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所申报学科、专业情况,从我校相关学科、院部申报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2、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由各院部审核后退回。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所填报材料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
(2)所填报材料不能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者;
(3)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装订者;
(4)未按时报送材料者。
研究生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