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课题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豫中医〔2014〕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中医管理局决定对2013、2014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开展阶段评估(项目清单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以《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任务书》约定内容和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评估课题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成果水平及经费使用合理性等。
二、评估方式
委托各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评估内容及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课题阶段评估,其中重点课题阶段评估由省中医管理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
(一)课题承担单位完成阶段评估,提交《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阶段评估报告阶段评估报告》(提纲见附件3)。
(二)尚在实施期内的课题负责人,提交《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已完成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提交《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总结验收报告》、课题研究技术资料及反映项目进展的典型照片、图片、图例等材料,申请课题验收。具体要求参见《管理办法》。
四、有关要求
(一)所有提交材料均要求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
(二)各二级院系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015年5月25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kyc@hactcm.edu.cn。
(三)各课题负责人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材料。未按期提交材料的人员,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请各二级院系加强督导落实此项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科技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