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网上结项审核受理工作系统已全面投入运行,2012年度及其以前的项目结项仍采用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2013年度及其之后的立项项目将通过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办理结项申请工作。现根据工作安排,拟对2011、2012年度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科技经费拨款资助的项目及2010年度部分申请延期的项目实施集中结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1、2012年度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科技经费拨款资助的项目及2010年度部分申请延期的项目(见附件1)。
二、上报材料清单
1. 《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结项报告》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2)。
2. 项目相关成果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各部门初审后退回。
3. 由各部门统一填写的《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3)1份,并签字盖章。
三、报送要求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各项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包括:
1. 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2. 项目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一致。
3. 2010、2011年立项项目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字样,2012年立项项目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 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项目结项后结余经费将不得再行使用。
5.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否则按撤项处理,由学院追回已拨经费。
四、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于2015年6月16日前统一报送至学院科技处。学院科技处在受理结项材料后,将集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厅。
联 系 人:宰炎冰 联系电话:0371-61770156
邮 箱:18638035100@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