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协同创新中心各协同单位、各平台:
根据《呼吸疾病诊疗与新药研发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考核及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定对象和时间
在中心承担一定工作的2012级、2013级、2014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考核时间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1日。未填报《呼吸疾病诊疗与新药研发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1)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
二、考核、评定内容和比例
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良好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优秀、良好者有资格参加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原则上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考核、评定程序
1.考核对象应认真填写《研究生考核登记表》,包括个人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扫描件。
2.中心医学、药学分委员会对审核材料进行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评定考核等次。根据考核等次推荐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名单。
3.中心对各分委员会研究生考核结果、优秀研究生奖/助学金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研究生奖/助学金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并经学校批准后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发放。
四、要求
1.中心分委员会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审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014-2015学年研究生考核暨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
2.请各中心分委员会于2015年8月7日前将考核材料(包括研究生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汇总表、奖学金推荐名单、助学金推荐名单各一份)纸质版报送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xxtzx@126.com。
联系人:王海峰13783569941;田连起15838264315;白云苹13526536034。
呼吸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