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规范和程序》、《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的通知》及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拟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主管部门对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进行验收。
二、验收范围
截止2015年9月底已达到预定实施期限且没有验收的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
(二)验收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9月22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BN705。
(三)达到验收实施期限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学校将按申报程序经主管单位向省科技厅提出延期申请。
(四)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统一上报学校科技处,到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省科技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邮箱:kyc@hactcm.edu.cn
科技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