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校科技创新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步伐,有效提升高我院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院行字【2015】106号)、《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院行字【2015】105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的创新团队、人才须符合《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具体如下:
1、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要求:
(1)申请建设的科技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并具备承担国家重大课题的能力和明显的创新潜力,鼓励跨学科、跨院系的组合。
(2)科技创新团队是紧密型创新研究群体,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首席专家,以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团队成员,在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开展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和方法创新、集成创新研究。
(3)科技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敢于创新,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国家级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团队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4)科技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人员相对固定。团队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专业知识结构合理,核心成员(3~4人组成)应具备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团队其它成员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创新团队还应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原则上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
(5)团队成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团队,团队建设期内,团队核心成员不能再次申报创新团队。建设期满后团队带头人不得再次参加校级团队的申报,其他成员可参加与原团队研究方向不同的其它校级团队的申报。
(6)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有互补的专业结构,各自既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又形成合作协同的研究目标,能共同承担国家项目。
2、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2周岁。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1.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评选范围限于学校各二级院部及一、二、三附属医院,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的学科方向,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2. 学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选范围限于学校各二级院部及一、二、三附属医院,已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资助者、以及博士基金资助期人员,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实行不限项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及《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
2、申请的创新人才须按照《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
3、申报时间:截止至2015年10月15日上午12:00。
4、申报材料: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自评标准1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二级院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各院部需对推荐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四、评审和答辩
学院科技创新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行客观积分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答辩名单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琦
电 话:0371-69955107
电子信箱:kyc@hactcm.edu.cn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