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自﹝2015﹞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我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11月1日上午9:00-11:30。
考试课程:教育理论。
二、报考条件及政策
(一)报考人员范围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的规定,凡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为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任的专任教学人员。根据我校具体情况,以下人员可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1、2015年度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及临床带教人员。
2、目前从事教学工作、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尚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3、拟聘任到各学科,承担一门以上课程讲授任务的其他符合申请高教资格的人员。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3年度、2014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二)政策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于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笔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面试。
三、报名流程与安排
(一)时间安排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10月9日至11日18:00。
2.现场确认。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我校确认地点为: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综合楼BM708会议室。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jszg.heao.gov.cn)进行注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向任教学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并登记,由各院(部)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1)并盖章后于10月10日17:00统一报送到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同时报送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的报考证明(附件2)。各院(部)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上报。有特殊情况者要及时报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资格审核申请,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的结果为准。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流程包括审核考生资格和身份、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指纹信息、采集照片信息、现场缴费、打印含有考生信息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签字确认。信息采集要符合《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5﹞1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1)材料审核。考生报名须提供高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审核后身份证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和“报考证明”留存市招办。
(2)信息采集。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和考生照片信息。
(3)现场缴费。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暂按每人每科41元收取报名考试费。未在现场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取消其当次报名考试资格。
(4)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完成信息采集并缴费后,将现场打印含有考生信息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留存联交由考生妥善保管。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10月26日至10月31日)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jszg.heao.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进场参加考试。
(二)违规处理。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三)合格证明。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考生信息我办将及时提供给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部门。
五、重要说明
(一)相关通知已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同时发布,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亲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的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后将不能更改。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及他人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笔试报名相关事宜请咨询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8101589。
(四)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等事宜请咨询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60867560、60867562。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由于我校不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请未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提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推荐测试站点: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普通话测试站,地址:郑州市东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胸科医院对面,联系方式:陈老师65929285,每周四之前报名可参加当周周日考试)
人事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