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通知》(豫科人才【2015】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为保证质量,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继续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我校申报指标科技创新人才3人、科技创新青年5人。每个院部限各推荐1项,请各院部认真遴选,严格按照限额申报,不得突破,学校将择优评选上报;
(二)鼓励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领军人才,以及符合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的各类优秀科技人才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以及创新型科技团队带头人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名称(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申报的,需附相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不受依托单位项目申报指标限制,
(三)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二、申报要求
(一)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2015年12月3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我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省优秀专家等。
2.申请者所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申请者至2016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2015年12月3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没有博士学位的,但作为前三名完成人获得过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也可以申报。
3、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需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附件2)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3)。
(二)《申请书》和《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发至指定工作邮箱。
(三)项目预算的填报和审核推荐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进行。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有关规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需依托服务平台实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审方式(具体要求参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度)》)。
四、截止时间:
(1)请各院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按照要求客观公正地推荐本单位的优秀科研人才。并于2015年10月8日前按指标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院部需对推荐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2)评审后推荐的项目我校将通过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由省教育厅审核推荐省科技厅。
(3)请通过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人于2015年10月14日前将正式申报经费预算书网上提交,申报书及经费预算书纸质材料按正式上报要求由各院部审核后交至学校科技处。
四、联系人和电话
联 系 人:刘琦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工作邮箱:kyc@hactcm.edu.cn
科技处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