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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5年09月23日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5〕785号)精神,现就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和内容

课题规划设计包括: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研究、学科实验教学研究、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教学仪器的改进创新自制研究、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研究、图书馆(室)建设研究、教育信息化建设研究、高校实验室建设研究、实践教育研究等九个方面内容。课题要紧密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选题,从实践教育和教育技术装备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出发,针对某一具体问题选择研究目标,注重交叉学科和跨地区、跨学校研究,注重信息技术教育与各学科教育的整合。

二、申报者条件及程序

(一)选题参照《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列出的选题领域和范围,确定具体课题。课题必须有明确的、有价值的研究内容,科学的实施方案以及客观的成果预期。

(二)课题应有课题组,有一位课题主持人,能够切实承担起研究、组织和指导课题的责任。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具体人数根据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确定,坚决杜绝乱挂名现象。

(三)申报的课题要经过立项审批。课题立项坚持总量控制、宁缺勿滥原则。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集中评审,择优审批。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通知到申报单位,并返回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评审书》1份作为立项凭证。

(四)通过立项的课题,按5—10%的比例确定重点课题,责成专人负责,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立项课题的结项和研究成果评选。

三、课题的实施与管理

(一)课题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的内容包括课题的进度、质量等情况。课题主持人须认真撰写课题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告课题的进展、质量情况,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复核后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备查。

(二)课题进行当中如需对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或其他重大事情作调整、变更,须由课题主持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中止课题的执行。

(三)课题结题时间截止2017年12月底,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应及时书面提出结题或鉴定申请,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并填写《结题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由课题评审专家组进行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发放《结题证书》。课题研究结束后,组织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由省教育厅下文发布评选结果。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消课题: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所承担课题的;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剽窃他人成果;与批准的课题方案严重不符;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要求

1.各部门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24日前报送至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2.申报的课题,应严格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附件3),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每项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单独装订。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所有申报材料以电子和文本两种方式报送。

五、有关本次申报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相关文件,可登录可从河南教育装备网http://jyzb.haedu.gov.cn/下载。

联系人:闫秀娟 刘杨

联系电话:65575596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3.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4.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5.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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