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我校中医基石学科创新型教研项目和成果,培养教学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提高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按照学校《关于加强中医基石学科建设的意见》(院政字〔2014〕83号)文件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中医基石学科专兼职教师均可申报该资助项目。对教学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每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2项。往年主持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能申报该项目。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三)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二、立项程序
(一)院部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中国)科技公司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交至课程所在院部,由相关院部组织评审后,按申报限额统一报送。中医药基石学科课程建设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内经学》、《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各家学说》、《中国医学史》和《医古文》共11门,每门课程限申报1项。
(二)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
(三)立项公布。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2-3年,学校给予经费支持,每项资助5000元,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二)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负责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三)项目立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相关院部于10月12日前将立项申报材料报送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需报送的材料为《(中国)科技公司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电子各一份)。
联系人:闫秀娟
联系电话:65575596
电子信箱:13323836261@163.com
附件:1. (中国)科技公司中医基石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
20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