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开始。请符合“规定病种”要求的申请人按下列要求准备鉴定资料:
1、由省直门诊重症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具有诊治本病种资格的医生依据鉴定标准进行诊断,出具诊断证明;
2、就诊医院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3、半年内有关原始病历病情证明复印件资料及相关CT片、X光片等(申报病理资料及诊断证明上报后不退还)。
接收地点:人事处工资福利与社保科
接收申报资料时间: 3月1日-11日(不含假期)
请务必按规定的时间上报“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相关资料”,过时省医保中心将不再接收申报申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62697
河南中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