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接北京中医药大学通知,为了奖励国内外为人类健康事业、文明进步作出卓越贡献的人士,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章程》,北京中医药大学设立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奖(以下简称“岐黄奖”)。现将评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奖章程》,岐黄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至多评选2名,其中,中医类至多1名,中药类至多1名。岐黄奖可以空缺。
二、评选条件
(一)岐黄奖旨在奖励在中医药及相关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士,其所做工作及成就具有原创性、突破性,对中医药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并产生重大影响。
(二)岐黄奖为个人成就奖,且仅授予在世者,不授予课题研究组或团队。
三、评选方式
(一)岐黄奖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委员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岐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岐黄奖评选采取提名制。每位提名人以书面形式提名。提名人不可自我提名。
(三)岐黄奖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岐黄奖委员会投票产生获奖者。
四、奖项授予
(一)2016年9月10日举行首届岐黄奖颁奖仪式,现场宣布获奖结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获奖者可以自愿放弃获奖资格。如获奖者无法参加颁奖仪式,可以委托代表领奖。
(三)岐黄奖及提名奖奖金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提供。
五、其他事宜
(一)在评选过程中,将邀请公证机关进行监督。
(二)获奖者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在评选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奖的,由岐黄奖委员会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向社会公告。
(三)岐黄奖评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评选工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0371-65680029 联系人刘斌
我校限申报1人,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与7月15日(本周五)上午12点之前联系报名。
科技处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