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暑假将至,为响应省文明委开展文明旅游实践活动的号召,倡导文明旅游,规范自身行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校工会摄影协会将组织开展“文明旅游随手拍”摄影比赛,教职工可以通过相机、手机拍摄记录,褒扬文明旅游行为,曝光旅游不文明行为,推动文明旅游意识提升。欢迎积极参与投稿。
一、投稿人员
全体教职工
二、征稿时间
2016年7月30日—2016年8月30日
三、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征集的作品分为两类:分别反映文明旅游以及不文明旅游的图片。拍摄者可从宣扬的角度,正面反映相关的内容;也可以从曝光的角度,发挥警示和监督作用。作品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拍摄角度。
如: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努力,共树新风;面对有损国家、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勇于监督和劝阻,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相关画面;游客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文明监督员、志愿者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工作;游客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遵守禁烟规定、禁止拍照规定;不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不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或者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等摄影作品。
四、评选及奖项设置
1、评选时间:9月3日评奖。
2、奖项设置:设传统摄影组和手机摄影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征稿规则
(一)征稿类别
A、相机组
B、手机组(手机或平板电脑)
两个类别分别征集单幅、组照作品。
(二)作品规格
参展作品需报送电子文件,相机组作品不低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3M,手机或平板电脑作品不低于500万像素。
(三)征稿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选者本人7、8两月份拍摄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2.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彩色、黑白不限。每位参赛者投稿单幅、组照合计不超过3组,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图片。
3.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可作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
4.如参评作品出现雷同,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请作者保留作品照片拍摄原始参数信息,以便调用、核查,若作者无法提供原稿的,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的参选资格。
5.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文件夹文件名上标注:A或B、标题、作者名。文件夹内单列文本文档“作者信息”,填写个人信息,包括:作者隶属工会、工作单位、姓名、手机等联系方式。(注:A为相机组,B为手机组)
提交的作品须以文本格式撰写文字说明,注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单幅作品文字说明以一句话为宜,组图作品的文字说明以简短为佳,字数在150字以内。单幅图片作品与对应文字说明文本文档采用同一个文件名,格式为:“A(或B)作品题目”;组图图片的文件名格式为“A(或B) 作品题目 序号”,组图的文字说明包括总说明和分说明,统一在一个文本文档中,文档文件名上注明“文字说明”。手机组作品请在文字说明文档末尾处注明拍摄所使用的手机型号。
投稿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ghb@hactcm.edu.cn邮件标题注明“文明旅游随手拍投稿”。
(四)有关说明
1.凡投稿参赛作品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比赛规则的规定。参加比赛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2.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不设退稿,请参赛者自行备份。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网站、视频和其他活动中使用。
3.有关肖像权及著作权。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主办方如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的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投诉并承担费用。为避免上述情况,涉及曝光不文明行为方面,在公共场所拍摄的不文明行为属于允许范围内,但应注意避免在非公开场合采取偷拍形式获得图片。
4.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选作品的行为,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程的内容并承诺接受其约束。
5.每位参赛者须承诺:
(1)参赛者须由本人填写真实个人相关资料且是参评作品原作者,参评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评审结果公示后如被检举参评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人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项;
(2)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本次大展展览、新闻报道及相关文本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评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选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3)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送选具有色情、暴力以及血腥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与文字。
河南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