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6〕32号
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军区司令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扎实抓好2016年高校征兵工作的通知》(豫司〔2016〕9号)和全国、我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校征兵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大学生征集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将2016年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和直接招收士官工作
征集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推进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建立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的长效机制,是响应国家号召,为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重要体现。做好高校毕业生直接招收士官、入伍预征工作对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知识分子成长和成才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河南中医学院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德欣
副组长:张小平 田 力
成 员:刘保庆 刘金厂 刘 明 郭 婧
张大伟 孟宪峰 李东阳 陈相新
孟 林 朱平生 杨文胜 庞亚宾
苏 峰 孔沈燕 孟长海 马 赟
郭炎州 牛喜伟 袁晓宇
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全校的兵役登记、毕业生直接招收士官、入伍预征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对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制定实施办法及奖惩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
站 长:刘 明 刘金厂
副站长:张 政
成 员: 孙 庆 李志轩 赵海洋
办公地点设在武装保卫处
二、入伍预征对象及基本条件
我校2016届普通专科学历以上男性应届毕业生(含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其中专科学历23周岁以下,本科学历24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26周岁以下,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按照全国高校征兵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今年我省确定的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确保预征人数要达到本校男性学生总人数的30%(兵役机关今年给我校下达征集任务人数112人)。
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自考类学生不在征集范围。
三、时间安排和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6月为入伍预征工作月,其中6月10日至18日为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周。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在毕业生中至少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征兵信息短信。充分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的积极性,鼓励毕业生实现人生理想,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2.入伍预征报名阶段。今年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从即日起,毕业生可以登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填写登记并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和《应征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征兵工作站。
3.确定入伍预征对象。8月我校所在辖区的兵役机关将对报名入伍预征对象进行审核,并集中组织进行身高、视力、肝功等征兵基本体检项目的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4.经审核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发给审定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作为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所在辖区兵役机关留存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今年的征兵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并在6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学校征兵工作站(新校区综合楼104室)。
2.深入宣传发动,利用各种途径和办法,切实把国家促进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帮助学生算好政治账、经济帐、就业帐,杜绝政策信息“棚架”现象。为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3.在“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周”中,有计划的开展入伍预征政策宣传会、报告会、主题党团活动。要以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坚定应届大学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4.建立长效机制和考核制度。征兵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经常性工作。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履行职责,为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提供各项帮助和服务,并做好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后就业手续的办理等事宜。
根据河南省军区司令部、河南省教育厅对我校下达的征集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征集级数分解到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要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按照预分任务组织征集,严格奖惩,确保完成任务。凡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写出书面检讨报告。征兵入伍工作将纳入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督促和表彰。
职能部门联络员名单:
武装保卫部: 孙 庆 0371-6931926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志轩 0371-69318892
招生就业处: 赵海洋 0371-86667288
附件:1.河南中医学院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和办理流程
2.征集高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3.河南中医学院各二级学院符合预征对象
人数统计表
中共河南中医学院委员会
河 南 中 医 学 院
2016年6月13日
附件1
河南中医学院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和办理流程
第一步: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有应征意向的应届毕业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公网)报名,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6月1日—15日)
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初审盖章。经兵役机关体检、政审合格后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学院经办人员(或学生本人)将预征对象的《申请表》一式二份收齐后统一由学校计财处审查其学费交纳情况,并在《申请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验证审核,并在学信网同步审核。( 6月15日— 30日)
第三步:《申请表》返回给学生本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签章后一式二份《申请表》发还给预征对象本人,并告知学生办理补偿代偿注意事项。( 7月 1日— 10日)
第四步:《申请表》递交入伍报名征兵办。预征对象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申请表》交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9月 15日前)
第五步:县征兵办审批、复核并盖章。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预征对象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预征对象的《申请表》进行复核并加盖相应的公章。( 9月 30日前)
第六步:补偿代偿资料寄送高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生本人)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毕业生的《申请表》原件和《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快件挂号形式寄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 10日前)
第七步:补偿代偿资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将全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申请表》等相关资料汇总后装订成册报送省教育厅审核。(10月15日前)
第八步:补偿代偿审批与补贴发放。应征入伍毕业生的《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上级主管部门将学生补贴拨付至原所在高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武装保卫等部门将补偿代偿款发放至学生指定账户。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若学生欠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款首先用于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再发放至学生制定账户。
河南中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
邮编:450008
联系人:李志轩
联系电话:0371-69318892
附件2
征集高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一、经济账
在高校学生入伍当义务兵和士官的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015年(含)以后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从郑州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含大学新生)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其学费补助除中央财政资助外,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义务兵按照城乡一体、同义务同待遇的原则,优待金发放标准为全市上年度人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2016年约计31000元。到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有特殊要求专业岗位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20000元。从郑州批准入伍的外地籍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新区(开发区)组织发放。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750元,第二年每月85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士官工资:下士第一年每月4130元,中士第一年每月5259元,上士第一年每月6113元,第一年四级军士长每月7078元,士官级别越高工资越多。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中国)科技公司经济补助。就拿我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当两年义务兵来做例子:学费4年*6000元=24000元;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优待金31000元*2年=62000元;津贴第一年9000元+第二年10200元=19200元;退役时多发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以上共计:133200元。
二、政治账
1.部队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一本、二本毕业生,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可以直接提干。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不超过26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也就是说,我们本科毕业生如果保送到军校只用在军校进行6个月的任职培训就能分配到部队任职,授中尉军衔。
2.选改士官。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优先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主要政策有:(1)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2)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3)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3.复学优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4.升学优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职(专科)学生退役后,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拿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来说,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230分,单科不设线。
三、就业帐
1.岗职保留。征兵时被批准入伍的青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服役期间有关单位应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2.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
3.扶持就业。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户每年最高9600元。
4.拓宽优先征集渠道。对新考(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村官”的男性青年优先纳入征集范围,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退役后选择复职的,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对进藏进疆服役的,享受援藏援疆干部待遇,服役年限等同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5.加大扶持就业力度。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原始考分4分计算成绩,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的另加2分,获三等功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另加6分,加分按最高等级奖励,只计一次,不累加。加分政策从2015年入伍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执行。
6.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我省也拿出了一定数量基层专武干部工作岗位,定向安置退伍大学生。
7.安排专项落户。2015年(含)以后,从郑州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安置入户后,在郑州落实就业单位,符合迁郑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入户手续。